注意:本篇部落格髒話連篇,請不要看。
注意:下面會出現很多不雅詞彙,如果你真的想看,請帶上墨鏡。
注意:我拜託你不要往下看啦,我可是個飽讀詩書出口成髒的豬識份子耶,別破壞那個形象。書名:麥田捕手(The Catcher In The Rye)
作者:沙林傑(J.D. Salinger)
每本書對每位讀者都有一個對的時間點,只不過沒人知道是何時,靠杯,聽起來很對很難反駁,可是一點屁用都沒有,當我拿著一本書,誰能告訴我該不該讀了?適不適合我?就算很多人喜歡,就算很多人推薦,就算被選入什麼什麼人生百大必讀經典、今年你一定要讀的書什麼什麼的等等,讀了還是會可能會幹樵一番罵著什麼爛書,寫出來騙錢,因為他不是你,你不是她,總是非要等到讀完才知道該不該讀,shit,一點鳥用都沒有。
這本書就是那樣的一本書,對我而言。不,你千萬別誤會了,我沒有說這本是那種騙錢的書,你知道的,就是那種不知何時被冠上專家的人寫出來的那種空白的地方比有字的地方還多還大的書,真是夭壽,夭壽呦,那種每天跟一堆人聊天然後就可以把旁人的經驗寫一寫變成一本書的書,你不知道地球之肺熱帶雨林每天以幾千萬個足球場大小消失嗎?(請不要糾正我,我知道不是幾千萬個,我其實不知道她媽的到底是多少,這招我是從這本書學來的。)總之,這不是那種混蛋的書,機掰咧,這真的不是,可是對於已經遠離青春期很久的在下我而言,這本書已經不能造成大衝擊了,幹,拎杯咧,真是悲劇,就好像擺在茶几上的杯具,真是悲劇啊,為什麼不能讓我在國中看到這本書呢?好希望有時光機回到以前告訴那時的我,可是,回想起來,那時的我,被推薦了很多書,也知道很多書應該讀,可是,我讀了嗎?沒有!


這世界真是他媽的偽善,通通都是假的,什麼世界和平啦,愛與正義啦,哭么,都是騙人的,讓我代替月亮來懲罰你還比較說得通,你真的相信一個議員說著:「Taking the penis of one man and putting it into the rectum of another man, wiggling it around in excrement...」,看不懂嗎?看一下簡短的版本「penis into the ass and playing with shit」,還是不懂?讓我翻譯給你聽:把雞巴伸進肛門,穿進直腸,然後攪動攪動,跟糞便一起攪動。這樣你懂了吧,ok,回歸正題,你相信一個議員這麼說著,她真的反同性戀嗎?就算真的反,真的需要立法禁止嗎?靠,他媽的關你鳥事,還不是為了選票。不過如果他能夠從一而終堅守立場,那我就沒話說,這是個民主的社會嘛,你想說什麼就說啊,只不過我不鳥你罷了,不像有些人說話不算話,朝三暮四,真懷疑他們都腦殘了,說過話像放屁,船過水無痕,立場反覆牆頭草,靠,混蛋東西,有你們這群狗娘養的在,台灣每個人都像是茶几上的杯具啊。


還有,我也不想摘取名言佳句,雖然我很想,真的比想上av女優還要千倍百倍地想,不騙你,例如:「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記,是他願意為某種原因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記,是他願意為某種原因謙卑地活著。」靠,我還是摘錄了,可是我該怎麼辦?作者用了一本書的篇幅才寫到這句子,用了一兩百頁的鋪陳,有些精采的情節,當然也有些不知所云狗屁倒灶的敘述,才延伸到這個句子,我要怎麼跟你說明?解釋?沒辦法啊,有人說讀後感應該要吸引讀者去看書,我也想,怎麼吸引呢?我的作法就是在這篇文章罵髒話,真是糙你媽的法客由,拎杯雞掰爽厚你死,幹,我詞窮了,你知道的,我是個有氣質有文化的好青年,平常不是藉由廣大的網路學習日語跟英語,要不然就是閱讀歷久不衰的經典文學,所以我腦袋裡裝不下太多的汙穢與淫蕩的字詞,這也是很正常的。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一言以蔽之,這本書的髒話沒你想的多,或許幾十年前這本書的「他媽的」很稀奇,可是跟我這篇比起來就差多了,哼,真是比扯鈴還扯,介紹這本書時都圍繞在他媽的,可是那真的不是重點,只不過,重點很難說出來啊,容易說出來就不用寫本書了,嘿。所以說,你有興趣還是去看一看吧,不過我很懷疑會是因為我這篇的影響。
多罵一些髒話是好的,因為這樣比較接近正常人的境界。奇怪大家都很愛小王子,卻不喜歡麥田捕手,小王子長大就會變成麥田捕手啦。名著裡面最好看的當然就十日談了啊,簡直是老少咸宜雅俗共賞。我想你一定會喜歡徐四金的香水和莫言的檀香刑。
ReplyDeleteTo 桂小太郎:
ReplyDeletethanks. 香水書我看了,也看了電影,非常喜歡。十日談沒看過,不過好像有看過一部很噁心的電影,裡面也是有輪流講故事。檀香刑也沒。有機會我會找來看的。
to 桂小太郎: 我買了十日談,正在看。
ReplyDelete另外,南方公園197集,The Tale of Scrotie McBoogerballs,老師說麥田捕手是本爭議性的禁書,但四賤客顯然不這麼想,自己寫了一本更強的書。
http://www.southparkstudios.com/episodes/267108
我看了你介紹的那集南方四賤客了,他們合寫的那本書,讓我想到有一個作家的風格還蠻類似的:歐文.威爾許Irvine Welsh 寫的酸臭之屋The Acid House,(寫猜火車的那個作家),反正禁書跟色情片一樣,定義一直更新,以前的hard core是現在的soft core,不過這樣對人類不知是福是禍就是了。我第一次看十日談時,一直以為我找錯書了,高中歷史課本說是文學名著,那時候以為文學名著都很曲高和寡的。
ReplyDelete現在正在看十日談,不過興致缺缺*_*,已經不是我需要看的書了,呵呵。
ReplyDelete書架上還有兩本Douglas Adams' 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漢George Orwell's 1984,放了好久還沒動。
1984,我當時是有點看到快要睡著,後來我想大概是因為這本書已經太有名,所以書裡面的概念(比如big father)被反覆的引用,因此雖然還沒看到書,但是已經不知不覺有了印象。
ReplyDelete你顯然買了很多書,不過一定有些書不喜歡,或者現在喜歡但以後會覺得還好,你大概需要很大的空間來儲存你的書,不過你要如何處理不再看的那些書呢?
> 所以書裡面的概念(比如big father)被反覆的引用
ReplyDelete我也是這麼認為,例如麥田捕手,或許在當時是一本相當有啟發性的書,但現在看來就不那麼引人省思了。
這麼嘛,我越來越少買書了,有些在書店站著看完了,譬如尋秦記,呵,因為的確有收藏的問題,有些書看過一遍就不打算再看了,有時候會把書送給朋友了,野曾經用網拍賣過幾本書,但太麻煩花時間也賺不到錢,就不做了,有時候把書捐出去,例如圖書館,有時候想要賣給二手書店,但買價實在太低,還不如送給朋友還比較好;基本上是越來越少買書,好像有誰這麼說過,讀書越多之後書會越讀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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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臉書這幾年來,此篇書評水準最高,雖髒話連篇,仍不失其導讀功力,年初買了原文版打算練英文功,無奈太懶,沒讀幾頁,但作者沙林傑的屌樣值得我效法!
ReplyDelete謝謝。沒想到這篇讀後感在七年後,還有人來留言,呵。
Delete我覺得「買原文版打算練英文功」需要斟酌一下。因為人生苦短,時間有限。
1. 如果是想看原汁原味,那就看原文。
2. 如果是想讀經典,那就找本好譯本。或許有人會說翻譯不一定傳神、可能失去精華,但考量有限的光陰,就付出收穫比例來講,還是ok的。
3. 如果要練英文,不是挑經典、而是應該挑「好英文」的經典。
個人心得,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