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書賊 The Book Thief
作者 Markus Zusak
譯者 呂玉嬋
出版社 木馬文化
本書的故事源自作者幼年時父母講述的情節,二次大戰時他的父母年紀還小,曾經親眼目睹盟軍轟炸漢堡之後的慘狀,也看過納粹押解猶太人前往死亡集中營的悲劇,作者一直想要寫成一本小書,於是就有了偷書賊。
這本書對我的衝擊並不是太大,但並不是說這不是一本好書,每本書對每個人都有個對的時間點,或許那時刻過了,或許還沒到。
我們常說不要忘記感動;小時候沉迷於電玩漫畫卡通,但現在長大後ACG(animation, comic, game)對我的吸引力似乎就沒有那麼大了,或許是因為經驗多了看多了,看到新的漫畫並不覺得有什麼新穎的,看到新一代的角色(魯夫、小傑、等等),總會將人物個性與我記憶中的偶像英雄相比較(悟空、Jojo、等等),雖然我知道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驚天動地的創新不是每天都有的,雖然我還是認為海賊王跟獵人很好看,但似乎昔日那種廢寢忘食的沉迷已經不復見了。
或者說是我退化了,沒有了感動的能力,無法察覺其中的差異處,找出樂趣。在澳洲遊覽過塔島嶼大洋路的風光明媚後,那個時候開始覺得很煩,心理想著,山山水水不就是這樣囉,我還常常跟別人說,到哪裡去不重要,跟什麼去才重要;真的是這樣嗎?
這本書中,由死神的所見所得來訴說主角小女孩的際遇,間或點綴死神的想法與感嘆,大部分的內容是以一般的上帝全知觀點來寫給讀者看,但有時候又用死神的角度與口吻來對讀者說故事,一開始時我有點困惑,之後就適應了,但不禁要問一下,這樣的寫法好嗎?或許可以說我死腦筋,覺得這樣的安排會造成讀者腦袋中的思考停頓不連貫,礙手礙腳的;其中一段情結作者耍了個小技巧,因為有段時間戰爭慘烈死傷慘重,所以死神很忙,開了點小天窗才繼續關注主角,這讓作者可以在書中造成前後倒敘順序錯亂的效果,我個人倒是不怎麼以為然,讓我閱讀的更費力,卻並沒有獲得什麼。
書中最後,死神前去迎接主角莉賽爾的靈魂。死神坐在喧囂的大馬路旁,忍不住感嘆道:「人哪!人性縈繞我的心頭不去!人性怎能同時間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惡!」我非常喜愛書中對於人性的描寫,戰爭所造成醜陋與邪惡,艱困的年代的悲哀與粗鄙,小女孩在防空洞中讀故事撫慰人心,養父不容於世的高貴性格,養母有著騙人的母豬般外表與言行,鎮長夫人、小女孩的初戀情人、猶太逃民、等等等等,老實說我覺得這才是這本書的精華(個人認為啦),而不是廣告詞說的「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書與文字不再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反而成了她生命的全部﹒﹒﹒」,或許是因為現代人越來越少讀書,特別是字很多的書,所以書商總是想要強調文字的力量,嗯,這也不能怪他們。
一樣米養百樣人,同樣的,一本書,每個讀者看到的也不一樣,有時候我常想,我明明看到的是這樣,為什麼其他人的讀後感卻是那樣呢?就算我多看幾次,試圖從其他人所說的觀點來讀,最後也只能搖搖頭說,看一本書所反映出來的其實是自己;一方面企圖了解書中的精髓,但一方面受制於過往的經驗與知識,看到的其實是自己想看到的,讀到的其實是過去所讀的倒影,主觀?客觀?界線到底在哪裡呢?
有人說年紀漸大讀書應該越少,有人說書海浩瀚吾人要慎選;我總在讀一本書的當下想著我為什麼要讀這本書,因為暢銷?因為很多人讀過覺得好所以我也應該讀一讀?因為學者專家大師們推薦所以不得不讀?就我目前的狀況似乎不得不然,只不過怕的是時間久了,就會漏掉那麼一兩本對我會有重大影響的書,但卻不被大眾注意,也不被我信服的推薦人所喜愛,唉,真難啊。
寫到這裡,發現我又開始亂寫一氣了,sorry。
2009/03/30
讀後反省 - 偷書賊The Book Thief
2009/03/23
英文中的一些省略用語
英文中有些字在用的時候會被省略掉某些音節,例如:
歌曲中很常見把 because 簡化成 'cause 。
rock and roll 簡化成 rock 'n' roll。
用「'」來表示有部分被省略了。
最近聽Joanna王若琳的Times Of Your Life,有一句歌詞是
The mem'ries are time that you borrow,memories變成mem'ries,不是太了解為什麼要這麼做,或許是配合曲調吧。
另外還有b'day是birthday,y'day是yesterday,L'ston是澳洲塔島的一個鎮Launceston。這三個例子應該是為了偷懶吧,呵呵。
標籤: Learning English
2009/03/06
Write in C
Wow, so nice, you see, someone adapted Beatles' Let It Be and let it be a geeks' song. I love it.
Write in C
By: Kriston J. Rehberg
Adaptation of Let It Be by The Beatles
When I find my code in tons of touble,
Friends and colleagues come to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Write in C."
As the deadline fast approaches,
And bugs are all that I can see,
Somewhere, someone whispers: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oh, write in C.
LISP is dead and buried,
Write in C.
I used to write a lot of FORTRAN,
For science it worked flawlessly.
Try using it for graphics!
Write in C.
If you've just spent nearly 30 hours
Debugging some assembly,
Soon you will be glad to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yeah, write in C.
BASIC is for wimps.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oh, write in C.
Pascal won't quite cut it.
Write in C.
{
guitar solo
}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yeah, write in C.
Don't even mention COBOL.
Write in C.
And when the screen is fuzzy,
And the editor is bugging me.
I'm sick of ones and zeros,
Write in C.
A thousand people sware that T.P.
Seven is the one for me.
I hate the word PROCEDURE,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yeah, write in C.
PL1 is '80s,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yeah, write in C.
The government loves ADA,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Write in C, yeah, write in C.
Java's not quite there yet,
Write in C.
I found more songs here. But can't download.
標籤: Learning English
2009/03/05
jump the shark
有時候一些俗語俚語口語非正式用語,光看字面看不出所以然,而一般字典又找不到,例如jump the shark,這時候我會到Urban Dictionary,發現他的意思可以是:
1. 可指某齣連續劇已經到頂了,要走下坡了。
2. 指連續劇玩不出花樣了,於是做出跳鯊魚這種光怪陸離的情節,試圖拉回觀眾。
當然,不一定是電視節目,也可以指樂團、演員、或其他。
不過這種俗語實在很多,如果常遇到我才會去查去背,不然就猜猜意義得過且過囉。
標籤: Learning English
讀後想法 -- 網路紅事件 by 劉威麟(Mr.6)
作者劉威麟經營個人品牌部落格Mr. 6 - 趨勢.創業.網路.生活多年,有出書,有創業,有開班授課,近來在網路上風風雨雨,不消細說,在此說說我的感想。
首先是,作者的勤奮令人敬佩,花這麼多時間翻譯外電,觀察網路寫評論,這樣的一本書總結2008年的網路世界對我來說也很棒,因為那年我都在澳洲,不僅上網不易,而且時間都花在找工作聊天喝酒,有這樣的一本書幫我快速摘要,省時省力。
趨勢這種東西,帶有預測未來的成分,而如果還有什麼比未來還捉摸不定的話,那應該就是預測本身了。老實說我對預測未來很感冒,因為這不像象棋一樣,所有的棋子都在板子上看得見,這個世界這麼複雜,沒有一個人可以掌握住全盤所需的資訊,就算是概略性的認知,某一時刻所發生的事情也要花去數天數月的時間去了解,更何況變動的這麼快,過了一秒可能情況就有很大的不同,連帶地預測的結果也不同,也就是說預測會時時更動,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呃,似乎有點離題;作者寫文章的方法很主觀,我覺得這樣很好啊,不然難道要明明不這麼想卻要迎合讀者寫嗎?ㄟ,那也是種寫法,但這種東西已經太多了,我們可以不同意作者的觀點,但不能禁止他寫出想表達的啊,我們可以同意他反對他,我們可以閱讀他不看他,至於如果你不喜歡他想要批評攻擊他,ㄟ,那也是你的自由。(話說回來,作者在部落格上會刪除戳樂,我很不能認同。)
Orz,拉拉雜雜還是離題了,這本書分成五個部分,最紅的人People,最紅的想法Ideas,最紅的做法Strategies,最紅的東西Wonders,最紅的話題Topics,也就是網路上的大小事情,有火紅的影音,有耳目一新的創新網站服務,有迂迴式的行銷手法,有文化不同的網路運用方式,等等等等,雖然我自認也算是個網路重度使用,但廣度則遠遠不及作者,看了他的介紹,讓我有哇的一聲,知道原來世界上網路上還有這麼多新奇好玩的東西啊!
作者文章寫的好看,但內容真實性正確性卻讓人覺得只有80%,如果是討論到技術部分的話,這會讓其他人看不下去的;作者每篇文章寫的,ㄟ,我不知道怎麼形容,每篇都有很多的抑揚頓挫嗯嗯啊啊,剛開始看還好,看久了就覺得煩,有時候覺得作者為了譁眾取寵而特意下那麼的筆觸,嗯,個人覺得很不好。
ㄟ,寫到這裡發現,本來要寫這本書,變成寫作者了,sorry,下次改進。
2009/03/04
讀後抱怨 -- 異數:超凡與平凡的界線在哪裡?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
之前看了麥爾坎.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的兩本著作,<引爆趨勢>與<決斷2秒間>,收穫良多;日前得知作者的新作<異數:超凡與平凡的界線在哪裡?>(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心理充滿期待,入手後馬上一口氣看完。
呃,怎麼說呢?有滿意也有失望的地方。
大部分的內容講的都是已知且公認的常識:天份與聰明才智不能保證成功,機會、苦工、時勢、運氣、文化背景等等其他要素也都是重要的。
書中舉出很多例證,例如在第九章,『艾力不見得比凱蒂聰明,只是有比較多的學習機會,暑假那幾個月還是扎扎實實地學系,但凱蒂多半在家看電視或是在外頭玩耍。』例如在第四章,舉歐本海默與藍根作對照,藍根從小『沒有人教他去看醫生時要如何提出問題,也沒有人指導他要如何和權威人士談判,或說明自己的理由。』歐本海默卻可以當上曼哈頓(原子彈)計畫的實驗室主任,而藍根只能待在小農莊孤芳自賞。
作者提出一個理論說,真正的專業必須經過一萬個小時的錘鍊:莫札特據說六歲就會作曲,但能展現原創精神最早的一首是在29歲寫的第九號鋼琴協奏曲(K. 271),比爾蓋茲在創辦微軟Microsoft之前已經寫了七年的程式,披頭四在1964初嚐成功滋味前已經作過一千兩百次現場演出;是的沒錯,我都同意,可是舉出正面證據不代表反面證據的不存在,有多少下苦工的人不成功?有多少爆紅的人還沒達到一萬小時的鍛鍊?於是又回到大家熟知的『不努力的人不會成功,努力的人有可能會成功』,又回到常識『成功的背後因素有很多很多』。
第一章開頭就提出馬太效應『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 馬太福音 25:29』雖然這道理我也知道,不過將一個事物命名有強化記憶的作用,從此我們就可以談論馬太效應,而不是那個那個什麼什麼關係。作者舉出加拿大曲棍球員當例子,請你先想想明星球員成功的因素有哪些?作者在此說明我們對於成功的觀念有些根本就是錯誤的。檢視一下球員的生日,發現最多的是一月,次多的是二月三月,非常明顯,為什麼呢?因為年齡分級的分界是一月一日,於是年頭生的塊頭大身體協調度佳,一開始的小小優勢,讓他們得到更好的教練,更多的練習與出場機會,於是最終可以成員一線球員。哎呀,真是上了我一課,我們知道不要輸在起跑點,不過起跑點在哪你知道嗎?
最令我感到莫名其妙的章節是第八章稻米文化與數學能力,一開始提到亞洲人的數字命名系統比英語好的多,例如發音,0到9的中文發音都差不多,可是英文的話,four、seven就長的多,還有系統規則性,twenty-one先說十位數再說個位數,可是fourteen卻反過來,作者說這些是亞洲人擁有的先天優勢,這我同意(也不知道怎麼反駁);可是作者接下來上了一堂農耕課,東方的精耕與西方的機械導向,中國的土地制度與歐洲的封建制度造成農民心態的不同,傳統中國農家格言是一滴血汗一粒米,傳統俄國格言說"上帝要不給,土地就不長",於是作者導出這個結論『成功者的共通點就是努力。種稻的智慧就是在貧窮、困苦中找到意義。亞洲學童的數學特別好,追本溯源,和這樣的文化大有關係。』哇哩咧,你說努力會使數學變好是不錯,可是你推論出東方人數學好因為他們的祖先都種稻,那未免太遠了吧?
PS 短短幾段話是絕對沒辦法反映出書的內容的,如果你看不懂我在說什麼,那就是我寫的太差,另外,唯一的辦法是你去買一本來看:p。
批評者通常說作者是在玩弄通俗科學,我倒是持比較寬容的態度,因為作者探討的題目,在我看來都是非常複雜甚至根本沒人可以說的清的,譬如說東方人數學為什麼比較好,試圖找出因果關係甚或一點頭緒都是吃力不討好的,在此希望作者再接再厲囉。
搜尋 or 瀏覽?
當在網路上衝浪的時候,你是以「搜尋search」為主, 還是以「連結link與瀏覽browse」為主﹖回想起來我過去偏向瀏覽browse,但現在我可以確定是以搜尋為重心。以下是一些我常造訪的網站,看看她們的搜尋欄位有多大。
不用說,google是我最膜拜的地方orz。非常簡潔的畫面,很容易就看到搜尋框。
不過使用wikipedia的頻率也幾乎快跟google一樣了。個人覺得搜尋欄位不是那麼顯眼。
搜尋欄位都在滿顯眼的地方,沒有什麼阻礙就可以完成動作,但我覺得搜尋欄位可以大一點。
但是開始用Firefox後,就幾乎不需要開上面的網頁,直接「Ctrl+K」就會跳到瀏覽器右上角的搜尋引擎,然後鍵入然後按Enter,搜尋結果就出來了。
但有時候不是太方便,因為我有時想用google有時想用wikipedia,於是就要操控滑鼠將指標從網頁區(本來是在這瀏覽)移動到右上角的搜尋引擎那,改成要用的搜尋引擎,然後繼續動作,有點麻煩。(此問題已解決,按Ctrl+K游標移動到搜尋欄位後,可按Ctrl+UP or DOWN切換引擎。)
另外我通常上Yahoo!奇摩看新聞,有時會用y拍,天瓏書局,reddit,findbook,博客來,Amazon等等,就覺得他們沒有讓搜尋欄位大一點顯眼一點。另外抱怨一下,我覺得博客來的搜尋引擎真是爛透了,就算輸入正確的書名也會找出一堆不相干的,如果不確定書名而輸入一個或兩三個關鍵字,百分之八九十的機會找不到我要的,而且出現的搜尋結果非常地不相關。
這讓我想起一個問題,『手機上的功能目錄』,仔細去算算,手機的功能非常多,其目錄結構非常複雜,好幾層的迷宮一不小心就迷路了,這讓很多人到現在還是只會用手機打電話,連簡訊也不會用。
當然現在手持式裝置螢幕都大了,使用者介面也更進步了,但我認為問題還是存在的。
既然目錄結構這麼複雜,那是不是能夠以搜尋取代瀏覽呢?譬如我在澳洲時,因為澳洲有數個時區,所以我需要調整時間,可是每次我都要重新去找出設定時間的功能放在哪,如果有搜尋功能,我輸入關鍵字-時間,然後找出可能的功能列表給我,哇,聽起來不錯。另外用了一陣子後,常用的動作就出現了,我的手機按撥出鍵green key會出現最近打的電話號碼,我覺得應該改成"最近的動作",例如:
1. 打給xxx
2. 進入日期時間
3. 建立新簡訊
4. 打給yyy
5. 進入照相機
這樣應該好用許多,不過就算這樣,我還是沒辦法教會本來不會用簡訊功能的人:p。
題外話:
1﹒ 朋友amu告訴我一個好笑的網站,就醬的營養午餐,要我效法格主寫好笑的部落格然後出書。﹙囧,我的等級差太多了啦。﹚我覺得這三篇滿好笑的:就醬的女神同事、就醬的同事 - New Girl - 第一集、就醬的同事 - New Girl - 第二集。